注意!郴州今年新生入学这些问题要知道
日期:2018年07月03日 信息来源:北湖区旅游局 作者:不详 字体:【大】 【中】 【小】

今日郴州7月1日讯 “我们要维护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秩序,确保义务教育阶段招生的公开、公平、公正,保障全市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都有学上。”在6月30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郴州市教育局负责人的表态让家里有适龄入学儿童的家长们吃了一颗“定心丸”。

为增加市中心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位供给,逐步消除大班额,保障学生的身心健康,全面提高教育质量,从2016年起,市委、市政府组织实施了市中心城区化解大班额三年行动计划,通过新建和改扩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新增学位2.5万余个。但随着市中心城区城镇化建设步伐的加快,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布局、学位数量与城镇人口数量和生源分布还不完全相适应,义务教育阶段学位仍然紧张。

发布会介绍,为保障全市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都有学上,维护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秩序,确保义务教育阶段招生的公开、公平、公正,市政府出台了《郴州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新生入学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明确了今年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的政策措施。

《方案》规定,具有市中心城区所在地户籍,且居住在市中心城区,当年8月31日前年满6周岁的儿童,小学应届毕业生均应在市中心城区申请入学。报名时需提供:父母及儿童少年户口簿;儿童出生证、儿童预防接种证(仅限小学报名用);法定监护人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属证书(法定监护人无房产、租房居住的,需提供房屋租赁合同、不动产登记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备案手续及无房证明)。

《方案》还规定,凡父母一方为驻郴部队现役军人且居住在市中心城区,当年8月31日前年满6周岁的儿童、小学应届毕业生均可在市中心城区申请入学;凡在市中心城区依法购买商品住宅、已入住并持有《居住证》半年以上(以当年7月31日为截止日期计算;《居住证》的住址信息须与住所一致)的“人户分离”新居民子女,只要当年8月31日前年满6周岁或小学应届毕业,均可在市中心城区申请入学;凡户籍所在地无监护条件,父母双方与用人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人社部门进行了劳动用工备案、连续务工满1年以上(上年度7月31日前到市中心城区务工),在市中心城区有合法稳定住所并持有《居住证》半年以上(北湖区、苏仙区户籍不需办理《居住证》)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只要当年8月31日前年满6周岁或小学应届毕业,均可在市中心城区申请入学;凡父母一方在市中心城区取得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企业营业执照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并连续经营2年以上(从当年7月31日往前计算),有合法稳定的经营场所及住所,且持有《居住证》半年以上(以当年7月31日为截止日期计算)的外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只要当年8月31日前年满6周岁或小学应届毕业,均可在市中心城区申请入学。

发布会上,市教育局公开承诺:严格执行市政府招生文件,公开、公平、公正,坚决禁止择校,带头不择校,不打招呼、不写条子、不以教谋利,凡违反规定,发现一起查一起。同时,市教育局也请广大市民和学生家长理解、支持、配合,共同做好入学工作。希望广大市民和学生家长理性维权、合理表达诉求,不要非法上访、集会、游行,不要出现违规、违法行为,否则相关部门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转载:今日郴州